药品名 | 阿那日五味散 | 通用名称 | 阿那日五味散 |
医保 | 非 | 贮藏 | 密封,阴凉干燥处 |
包装 | 盒装 | 有效期 | 36个月 |
性状 | - |
口服,一次1.5~3克,一日1~2次。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孕妇慎用。 3.本药宜空腹用温开水服用。 4.本药为香燥之品组成,如遇口干舌燥,手心足心发热感者慎用。 5.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尚不明确。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孕妇慎用。
温胃,消食。用于胃脘寒痛,消化不良,肾寒腰疼。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盒装
OTC甲类
非
国产
散剂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石榴,干姜,肉桂,砂仁,荜茇。
国药准字Z1502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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