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 | 石斛夜光颗粒 | 通用名称 | 石斛夜光颗粒 |
医保 | 乙类 | 贮藏 | 密封,置阴凉处。 |
包装 | 盒装 | 有效期 | 24个月 |
性状 | - |
用开水冲服,一次2.5g,一日2次。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 2.对脾胃虚寒、大便稀溏者慎用。 3.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4.本品适用于早期园翳内障(老年性白内障)。 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应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滋阴补肾,清肝明目。用于肝肾两亏,阴虚火旺,内障目暗,视物昏花。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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盒装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处方药
乙类
国产
颗粒剂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石斛、人参、山药、茯苓、甘草、肉苁蓉、枸杞子、菟丝子、地黄、熟地黄、五味子、天冬、麦冬、苦杏仁、防风、川芎、枳壳(炒)、黄连、牛膝、菊花、蒺藜(盐炒)、青葙子、决明子、羚羊角水牛角浓缩粉。
国药准字Z1095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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