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 | 同仁堂(洋参保肺丸) | 通用名称 | 洋参保肺丸 |
| 医保 | 非 | 贮藏 | 密封。 |
| 包装 | 塑料球壳装,每丸重6克,10丸/盒。 | 有效期 | 60个月。 |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的大蜜丸;味甜、微苦。 | ||
口服。一次2丸,一日2~3次。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3、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尚不明确。
感冒咳嗽者忌服。
滋阴补肺,止嗽定喘。用于阴虚肺热,咳嗽痰喘,胸闷气短,口燥咽干,睡卧不安。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塑料球壳装,每丸重6克,10丸/盒。
OTC甲类
非
国产
丸剂(大蜜丸)
罂粟壳、五味子(醋炙)、川贝母、陈皮、砂仁、枳实、麻黄、苦杏仁、石膏、甘草、玄参、西洋参。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5年版一部。
国药准字Z11020162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