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 | 同仁堂香砂和胃丸 | 通用名称 | 香砂和胃丸 |
| 医保 | 非 | 贮藏 | 密封。 |
| 包装 | 6g*12袋/盒 | 有效期 | 48个月。 |
| 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的水丸;气香,味微苦、辛。 | ||
同仁堂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3.哺乳期妇女慎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尚不明确。
孕妇忌服。
健脾开胃,行气化滞。用于脾胃虚弱,消化不良引起的食欲不振,脘腹胀痛,吞酸嘈杂,大便不调。大便失禁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g*12袋/盒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OTC甲类
非
国产
丸剂(水丸)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木香、砂仁、陈皮、厚朴(姜炙)、香附(醋炙)、枳壳(麸炒)、广藿香、山楂、六神曲(麸炒)、麦芽(炒)、莱服子(炒)、苍术、白术(麸炒)、茯苓、半夏曲(麸炒)、甘草、党参。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十一册,标准编号:WS3-B-2195-96
国药准字Z11020860
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