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 | 创伤止痛乳膏 | 通用名称 | 创伤止痛乳膏 |
| 医保 | 非 | 贮藏 | 密闭、避光。 |
| 包装 | 铝塑管,每支装50克,每小盒装一支。 | 有效期 | 18个月。 |
| 性状 | 本品为乳白色至淡黄色的乳膏;有特异香气。 | ||
外用,涂擦患处并按摩患处(急性期不宜按摩)。一日2次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尚不明确
孕妇禁用。
舒筋活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瘀血阻络所致的局部肿胀疼痛,皮下青紫;急慢性软组织损伤见以上症状者。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参见详细说明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铝塑管,每支装50克,每小盒装一支。
尚不明确
OTC乙类
非
国产
软膏剂
参见详细说明
当归、红花、樟脑、薄荷脑、水杨酸、甲酯、松节油;辅料为:十八醇、单硬脂酸甘油脂、硬脂酸、硬脂酸聚氧乙烯酯、脂肪酸聚氧乙烯醚、水、甘油
WS-11115(ZD-1115)-2002
国药准字Z20026668
北京航琪医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