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 | 汉森(四磨汤口服液) | 通用名称 | 四磨汤口服液 |
| 医保 | 乙类 | 贮藏 | 密封,置阴凉处(不超过20℃)。 |
| 包装 | 10ml*8支/盒 | 有效期 | 24个月 |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色的澄清液体;气芳香,味甜、微苦。 | ||
汉森
口服。成人一次20ml,一日3次,疗程一周;新生儿一次3-5ml,一日3次,疗程2天;幼儿一次10ml,一日3次,疗程3-5天。
(1)一般手术病人在手术后12小时第一次服药,再隔6小时第二次服药,以后常法服用或遵医嘱; (2)冬天服用时,可将药瓶放置温水中加温5~8分钟后服用; (3)药液如有微量沉淀,属正常情况,可摇匀后服用,以保证疗效。
尚不明确
孕妇、肠梗阻、肠道肿瘤、消化道术后禁用。
顺气降逆,消积止痛。用于婴幼儿乳食内滞证,症见腹胀、腹痛、啼哭不安、厌食纳差、腹泻或便秘;中老年气滞、食积证,症见脘腹胀满、腹痛、便秘;以及腹部手术后促进肠胃功能的恢复。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0ml*8支/盒
OTC甲类
乙类
国产
合剂
木香、枳壳、槟榔、乌药。
中成药地方标准上升国家标准部分(内科脾胃分册)WS-10040(ZD-0040)-2002
国药准字Z20025044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