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 | 宝葫芦(消栓颗粒) | 通用名称 | 消栓颗粒 |
| 医保 | 乙类 | 贮藏 | 密封,置阴凉干燥处。(不超过20℃) |
| 包装 | 药用塑料复合膜,每盒装10袋。 | 有效期 | 24个月 |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气微酸,味苦。 | ||
口服,一次4g,一日3次。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凡阴虚阳亢、风火上扰、痰浊蒙蔽者禁用。
补气、活血、通络。用于中风气虚血瘀证,半身不遂,口眼歪斜,语言蹇涩,面色觥白,气短乏力,舌质暗淡,脉沉无力。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经不同动物实验性血栓形成模型实验,显示本品具有一定的溶栓效应。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药用塑料复合膜,每盒装10袋。
尚不明确。
处方药
乙类
国产
颗粒剂
尚不明确。
黄芪、当归、赤芍、地龙、红花、川芎、桃仁。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标准新药转正标准第十三册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修订)颁布件2003B01268WS-083(Z-011)-97-2003
国药准字Z10940050
哈药集团中药二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