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 | 调肝和胃丸 | 通用名称 | 调肝和胃丸 |
| 医保 | 非 | 贮藏 | 密封。 |
| 包装 | 药用塑料瓶,每瓶装36克。 | 有效期 | 18个月 |
| 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的水丸;气微,味微苦。 | ||
口服,一次9克,一日2次。
1.忌气怒郁闷,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哺乳期妇女慎用;脾虚者慎服。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尚不明确。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舒肝和胃。用于胸胁胀满,嘈杂吐酸,恶心呕吐。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药用塑料瓶,每瓶装36克。
尚不明确。
OTC甲类
非
国产
丸剂(水丸)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半夏(姜制)、甘草、陈皮、白芍、乌药、郁金、青皮(醋炒)、厚朴(姜制)、草豆蔻、六神曲(麸炒)、枳壳(麸炒)、当归、槟榔、砂仁、柴胡、山楂(焦)、番泻叶。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试行)WS-10815(ZD-0815)-2002
国药准字Z20026147
山东华洋制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