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 | 草还丹(桑麻口服液) | 通用名称 | 桑麻口服液 |
| 医保 | 非 | 贮藏 | 密封,置阴凉处(不超过20℃)。 |
| 包装 | 10ml*10支/盒。 | 有效期 | 18个月 |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至黑褐色的液体;气香,味甜、微苦。 | ||
草还丹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 2.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脾虚大便溏泄者不宜使用。 4.因风热上犯或肝经湿热所致的眼红、眼痛、畏光、流泪、口苦者慎用。 5.久置略有沉淀,应摇匀后服用。 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尚不明确。
糖尿病患者禁服。
滋养肝肾,祛风明目。用于肝肾不足,头晕眼花,视物不清,迎风流泪。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尚不明确。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尚不明确。
10ml*10支/盒。
尚不明确。
OTC甲类
非
国产
合剂
尚不明确。
桑叶、黑芝麻(炒),辅料为蜂蜜、苯甲酸钠。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试行标准WS-11415-(ZD-1415)-2002
国药准字Z2004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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