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 | 新峰药业紫茶颗粒 | 通用名称 | 紫茶颗粒 |
| 医保 | 非 | 贮藏 | 密封。 |
| 包装 | 药品用复合膜;12g*6袋/盒 | 有效期 | 36个月。 |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涩。 | ||
新峰药业
开水冲服。一次12克(1袋),一日2次。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本品适用于寒性咳喘,其表现为咳嗽,痰多色白,气喘;阴虚干咳患者慎服。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尚不明确。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祛痰,止咳。用于寒性咳喘。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参见详细说明
药品用复合膜;12g*6袋/盒
OTC甲类
非
国产
颗粒剂
参见详细说明
紫花杜鹃、矮地茶。辅料为:庶糖、糊精。
《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十九册(WS3-B-3705-98)及药典业发(2001)第003号文
国药准字Z44023349
广东新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