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 | 毛鸡药酒 | 通用名称 | 毛鸡药酒 |
| 医保 | 非 | 贮藏 | 密封。 |
| 包装 | 每瓶装125ml | 有效期 | - |
| 性状 | 本品为橙黄色至浅棕色的澄清溶液;气香,味辛、微甘。 | ||
本品口服,一次15~30毫升,一日3~4次。
1.忌食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2.感冒发热,喉痛,眼赤等不宜服用。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月经过多者不宜选用。不胜酒力者慎用。4.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6.本品含乙醇(酒精)35%~45%,服药后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尚不明确。
孕妇禁用。肝肾功能不全及对酒精过敏者禁服。
本品温经祛风,活血化瘀。用于产后眩晕,四肢酸痛无力,痛经。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每瓶装125ml
OTC甲类
非
国产
酒剂
本品干毛鸡(或鲜毛鸡、均除去毛、内脏)、当归、川芎、白芷、红花、赤芍、桃仁、千年健、茯苓、白酒。
国药准字Z4602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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