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 | 月月舒痛经宝颗粒 | 通用名称 | 痛经宝颗粒 |
| 医保 | 乙类 | 贮藏 | 密封。 |
| 包装 | 10g*10袋/盒 | 有效期 | 36个月。 |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至棕黄色的含糖颗粒,或为黄棕色至棕色的无糖颗粒;气香,味甜、微苦。 | ||
月月舒
温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于月经前一周开始,持续至月经来三天后停服,连续服用三个月经周期。
1.忌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 2.服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3.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痛经伴月经过多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尚不明确。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温经化瘀、理气止痛。用于寒凝气滞血瘀、妇女痛经、少腹冷痛、月经不调、经色暗淡。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10g*10袋/盒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OTC甲类
乙类
国产
颗粒剂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红花﹑丹参﹑延胡索等。
国药准字Z41021972
河南省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