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 | 贝诺酯片 | 通用名称 | 贝诺酯片 |
医保 | 非 | 贮藏 | 密封。 |
包装 | 盒装 | 有效期 | 24个月 |
性状 | - |
本品口服。 1.成人一次1~2片,一日3~4次。 2.老年人一日用量不超过.片。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肝肾功能不全及有严重胃、肠溃疡病史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轻度胃肠道反应如呕吐、便秘、烧心等,也有报道引起腹泻。 2.可引起皮疹。 3.尚可见嗜睡、头晕、定向障碍等神经、精神症状。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1.本品不应与口服抗凝药(如华法林和肝素)同时使用。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本品为阿司匹林与对乙酰氨基酚以酯键结合的中性化合物。有解热镇痛作用,不良反应较阿司匹林小,患者易于耐受,口服后在胃肠道不被水解,在肠内吸收并迅速在血中达到有效浓度,特点是很少引起胃肠出血。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老年人应用本品时,疗程不宜长于5天,以防肾脏受损。
盒装
用量过大时,有些患者可发生耳鸣或耳聋。
OTC甲类
非
国产
片剂
1.口服后以原形吸收,吸收后很快代谢成为水杨酸和对乙酰氨基酚。 2.原形药的T1/2约为l小时。 3.进一步在肝中代谢,主要以水杨酸及对乙酰氨基酚的代谢产物自尿中排出,极小量从粪便排出。 3.水杨酸的T1/22~3小时,对乙酰氨基酚T1/21~4小时。
本品贝诺酯。
《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
国药准字H41022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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