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 | 妇科千金胶囊 | 通用名称 | 妇科千金胶囊 |
| 医保 | 甲类 | 贮藏 | 遮光,密封保存。 |
| 包装 | 0.4g*24粒/盒 | 有效期 | 24个月 |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粉末或颗粒;气微、味苦。 | ||
千金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14天为一疗程;温开水送服。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少女、绝经后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伴有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 5.腹痛较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尚不明确。
孕妇禁用。
本品用于清热除湿,补益气血。用于湿热瘀阻所致的带下病﹑腹痛,症见带下量多﹑色黄质稠﹑臭秽,小腹疼痛,腰骶酸疼,神疲乏力;慢性盆腔炎﹑子宫内膜炎,慢性宫颈炎见上述证候着。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0.4g*24粒/盒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OTC甲类
甲类
中国/株洲
胶囊剂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本品千斤拔﹑金樱根﹑穿心莲﹑功劳木﹑单面针﹑当归﹑鸡血藤﹑党参。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WS3-880(Z-173)-2005(Z)
国药准字Z20020024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