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 | 迪赛诺甲氧沙林溶液 | 通用名称 | 甲氧沙林溶液 |
| 医保 | 乙类 | 贮藏 | 避光,保存。 |
| 包装 | 0.2% 50ml/瓶/盒。 | 有效期 | 24个月。 |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清液体。 | ||
迪赛诺
1.成人常用量:(1)白癜风,在照射UVA前2~4小时口服本品20mg,每周2~3次(至少间隔48小时),日光照射时,对淡肤色者,首次不超过15分钟,对中等程度肤色者,不超过20分钟;对深肤色者不超过25分钟,根据红斑和压痛情况,后每次治疗时间可增加5分钟,如采用人工光源照射时,首次照射时间不超过日光照射发生红斑时间的一半。(2)银屑病或蕈样肉芽肿,在照射UVA前2小时,按体重口服0.4~0.6mg/kg,每周2~3次(至少间隔48小时),曝光时间需按照采用特殊光源的说明根据皮肤类型和治疗效应而定,曝光次数可逐渐减少维持治疗。2.12岁以上儿童剂量与成人常用量相同,12岁以下儿童禁用。
1.有皮肤癌病史﹑有日光敏感家族史﹑新近接受放射线或细胞毒治疗及有胃肠道疾病者应慎用。 2.照射紫外线时及照射后8小时内应戴墨镜,并用黑布覆盖正常皮肤。 3.治疗期间不得服用含有呋喃香豆素的食物,如酸橙﹑无花果﹑香菜﹑芥菜﹑胡萝卜﹑芹菜等。 4.治疗期间应戒酒,不宜吃过于腥辣食物。 5.治疗银屑病,需8~10次治疗后出现较明显疗效。治疗白癜风则疗效出现更慢。
配合长波紫外线照射后常见的是红斑,常在照射24~28小时出现;皮肤色素沉着,瘙痒。若照射剂量过大或时间过长,照射部位皮肤上可出现红肿、水疱、疼痛、脱屑,如有红肿、水疱等可暂时停用,待恢复后再用。
1.12岁以下儿童、年老体弱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严重肝病患者禁用。 4.白内障或其他晶体疾病患者禁用。 5.有光敏性疾病患者如:红斑狼疮、皮肌炎、卟啉症、多形性日光疹、着色性干皮病等患者禁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本品用于银屑病及白癜风等。
治疗期间不得服用其他光敏性药物。本品与吩噻嗪类药物同用可加剧对眼脉络膜﹑视网膜和晶体的光化学损伤。
本品为光敏剂,使用本品并配合日晒或黑光照射,可以产生以下光感活性:提高酪氨酸酶活性,促进表皮黑色素形成,促使毛囊中的黑色素细胞向表皮移动,从而使皮肤上出现色素沉着,用于治疗白癜风。抗表皮增殖作用。抑制牛皮癣(银屑病)等症的表皮细胞增生,使皮损消退。
12岁以下儿童禁用。
年老体弱患者禁用。
0.2% 50ml/瓶/盒。
尚不明确。
处方药
乙类
国产
酊剂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本品主要成分为甲氧沙林。
国药准字H32025623
江苏迪赛诺制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