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 | 解毒凉血合剂 | 通用名称 | 解毒凉血合剂 |
| 医保 | 非 | 贮藏 | 密封,干燥处保存。 |
| 包装 | 10ml*10支。 | 有效期 | 暂定24个月 |
| 性状 | - |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3次,用时摇匀。
1.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2.切忌以手挤压患处。3.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 4.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脾虚大便溏者慎用。患有糖尿病或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不宜滥用化妆品及外涂药物,必要时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如有多量结节、囊肿、脓疱等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服药期间偶见轻度恶心,腹泻等肠胃反应。
孕妇禁用。
清热解毒,凉血祛风。本品用于风邪热毒瘀阻所致痤疮的辅助治疗。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0ml*10支。
OTC甲类
非
国产
合剂
苦地丁﹑黄芩﹑紫草﹑连翘﹑野菊花﹑赤勺﹑白芷﹑甘草。
国药准字B2002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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