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 | 龙胆泻肝口服液 | 通用名称 | 龙胆泻肝口服液 |
| 医保 | 非 | 贮藏 | 遮光,密封保存。 |
| 包装 | 10ml*10支/盒 | 有效期 | 24个月 |
| 性状 | 本品为深棕色液体,有少量沉淀;气清香,味苦。涩。 | ||
口服,一次1支,一日3次。
1.孕妇,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 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滋补性中成药。 4.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它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尚不明确。
孕妇慎服。
本品清肝胆,利湿热。本品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本品经大鼠实验性致肿实验,结果说明其具有抗炎的效应。又本品对家兔具有较好的利尿作用,另外亦显示有一定的镇痛缓解效果。
尚不明确。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年老体弱慎用。
10ml*10支/盒
尚不明确。
处方药
非
国产
合剂
尚不明确。
本品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甘草。辅料为吐温-80,甜蜜素。
国药准字Z1094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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