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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甲酚磺醛溶液

聚甲酚磺醛溶液(棕色玻璃瓶包装,每瓶10ml)

参考价 ¥22.00起
药品名 聚甲酚磺醛溶液 通用名称 聚甲酚磺醛溶液
医保 乙类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包装 棕色玻璃瓶,每瓶10ml。 有效期 18个月
性状 -

用法用量

1.妇科:用于阴道冲洗时,聚甲酚磺醛溶液按1∶5的比例以水稀释,而用于局部涂抹或敷贴时则无需稀释,通常烧灼每周进行1~2次。治疗前先彻底清洁宫颈及宫颈管,去除分泌物,为此可将浸有聚甲酚磺醛溶液的棉签插入宫颈管,转动数次取出,然后再将浸有药液的纱布块轻轻敷贴于病变组织,持续1~3分钟。用于止血时,用浸有聚甲酚磺醛溶液(无需稀释)的药棉压于出血部位1~2分钟即可达到止血目的。2.外科﹑皮肤科及耳鼻喉科:用于止血时,可将浸有聚甲酚磺醛溶液的纱布按压在出血部位1~2分钟,止血后最好擦干残留药液。治疗局部烧伤﹑褥疮和肢体溃疡也可采用同样方法,以使其坏死组织易于脱落。治疗口腔粘膜与牙龈的病变时,治疗后必须彻底漱口。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外用药,切忌内服。 2.经期停止治疗;治疗期间避免性生活。不要使用刺激性肥皂清洗患处。 3.本品会加速和增强修复过程,如果用药后出现坏死组织从病灶处脱落,有时甚至是大片脱落,无需惊恐。 4.本品应避免与眼部接触。 5.如果棉织物及皮革与该药液接触后,必须在其未干前立即用水洗净。 6.所有治疗用具使用后均应在水中浸泡(必要时加入1-2%的氢氧化钠)。 7.出现不良反应较严重时,应停药。

不良反应

1.本品有时出现局部刺激症状(如烧灼感或疼痛)。 2.本品为高酸性物质,治疗口腔病变时,可能损伤牙釉质。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适应症

1.妇科:用于治疗宫颈糜烂、宫颈炎、各类阴道感染(如细菌、滴虫和霉菌引起的白带增多)、外阴瘙痒、及使用子宫托造成的压迫性溃疡、宫颈息肉切除或切片检查后的止血,尖锐湿疣及加速电凝治疗后的伤口愈合;还可用于乳腺炎的预防(乳头皲裂的烧灼)。 2.外科与皮肤科:用于皮肤伤口与病变的局部治疗(如烧伤、肢体溃疡、褥疮、慢性炎症等),能够加速坏死组织的脱落,止血和促进愈合过程及用于尖锐湿疣的治疗。 3.耳鼻喉科:用于治疗口腔粘膜和齿龈的炎症、口腔溃疡及扁桃体切除后的止血。

药物相互作用

聚甲酚磺醛只能局部应用,由于不能排除与其它药物的相互影响,故同一部位避免同时使用两种以上的药物。

药理毒理

1.药理聚甲酚磺醛是由亚甲基连接的m-甲酚磺酸聚合物,其链长短不一。作用机制为: (1)抗细菌、真菌和原虫感染。 (2)选择性地作用于坏死组织和柱状上皮并使之变性,但对正常鳞状上皮无作用。 (3)通过使血浆蛋白凝固和显著的刺激血管收缩而起止血作用。聚甲酚磺醛具有广谱的抗菌作用,包括革兰氏阳性菌、革兰氏阴性菌和某些真菌,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对加那氏菌、厌氧菌和滴虫有效。本品无耐药性的报道。 2.毒理 (1)慢性毒性对大鼠和狗分别以人类治疗剂量的40倍和9倍给药3个月,未发现相关的毒性作用。对大鼠祛毛的背部做聚甲酚磺醛皮肤耐受试验。在14天观察中的前10天使用不同浓度的聚甲酚磺醛(4%、11%和36%)涂抹,只引起一过性的皮肤发红,最多持续到第三次涂抹就会消失。 (2)生殖毒性对怀孕大鼠和兔的研究证明,聚甲酚磺醛无胚胎毒性或致畸作用。 (3)致突变/致癌性无本品致癌的相关研究,Ames试验证明聚甲酚磺醛无致突变作用。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包装

棕色玻璃瓶,每瓶10ml。

药物过量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乙类

国家/地区

国产

剂型

溶液剂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成份

聚甲酚磺醛。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4357

企业名称

南京恒生制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