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 | 贝母梨膏 | 通用名称 | 贝母梨膏 |
| 医保 | 非 | 贮藏 | 密封。 |
| 包装 | - | 有效期 | - |
| 性状 | 本品为深棕色稠厚半流体;味甜,微酸涩。 | ||
口服,一次10~15克,一日2次。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肺热燥咳者,其表现为咳嗽气息粗促,痰质粘,伴身热,口干,咽痛。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本品润肺,止咳,化痰。用于咳嗽痰多,咯痰不爽,咽喉干痛。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OTC乙类
非
国产
煎膏剂
本品主要成分为川贝母、梨膏。
国药准字Z5102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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