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 | 南板蓝根冲剂 | 通用名称 | 南板蓝根冲剂 |
| 医保 | 非 | 贮藏 | - |
| 包装 | 每块重15g(相当于总药材15g) | 有效期 | - |
| 性状 | - | ||
冲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尚不明确。
糖尿病患者禁服。
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所致的咽喉肿痛。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每块重15g(相当于总药材15g)
OTC乙类
非
国产
颗粒剂;茶剂
本品南板蓝根、大青叶。
国药准字Z44023795
广东罗浮山国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