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 | 景志安神口服液 | 通用名称 | 景志安神口服液 |
| 医保 | 非 | 贮藏 | 密封 |
| 包装 | 10ml*10支/盒 | 有效期 | - |
| 性状 | - |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2次,疗程两周。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3.高血压患者面红升火、头痛、口干明显者不宜。4.有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尚不明确。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感冒患者禁服。
调理阴阳,益气安神。本品用于神经衰弱,症见失眠多梦,入夜烦热,眩晕头昏,记忆减退,神疲乏力。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0ml*10支/盒
OTC乙类
非
国产
合剂
远志、石菖蒲、龟板、红景天、龙骨。辅料为峰蜜。
国药准字B2002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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