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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水杨胺片

乙水杨胺片(0.25g)

参考价 ¥17.50起
药品名 乙水杨胺片 通用名称 乙水杨胺片
医保 贮藏 密封。
包装 0.25g。 有效期 24个月
性状 -

用法用量

口服。每次1~2片,每日4~6片,或遵医嘱。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3.年老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5.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的患者慎用。6.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不良反应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1)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表现为血性或柏油样便,胃部剧痛或呕吐血性或咖啡样物,多见于大剂量服药患者。(2)支气管痉挛性过敏反应,表现为呼吸困难或哮喘。(3)皮肤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4)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禁忌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患者禁用。

适应症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牙痛、神经痛。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不宜与抗凝血药(如双香豆素、肝素)及溶栓药(链激酶)同用。2.抗酸药如碳酸氢钠等可增加本品自尿中的排泄,使血药浓度下降,不宜同用。3.本品与糖皮质激素(如地塞米松等)同用,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4.本品可加强口服降糖药及甲氨蝶呤的作用,不应同用。5.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理毒理

本品可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镇痛和抗炎作用。

儿童用药

不推荐使用。

老人用药

慎用。

包装

0.25g。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国家/地区

国产

剂型

片剂

成份

:乙水杨胺。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3023635

企业名称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