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 | 碘化钾片 | 通用名称 | 碘化钾片 |
| 医保 | 非 | 贮藏 | 密封保存。 |
| 包装 | 盒装,每片重10mg。 | 有效期 | 24个月 |
| 性状 | - | ||
口服给药。1.预防地方性甲状腺肿:剂量根据当地缺碘情况而定,一般100μg/日即可。2.治疗地方性甲状腺肿:对早期患者给予1~10mg/日,连服1~3个月,中间休息30~40天。约1~2月后,剂量可渐增至20~25mg/日,总疗程约3~6个月。
1.对碘化物过敏者应禁用。 2.婴、幼儿使用碘液易致皮疹,影响甲状腺功能,应禁用。 3.有口腔疾病患者慎用,浓碘液可致唾液腺肿胀、触痛,口腔、咽喉部烧灼感、金属味,齿和齿龈疼痛,唾液分泌增加。 4.急性支气管炎、肺结核、高钾血症、甲状腺功能亢进、肾功能受损者慎用。 5.应用本品能影响甲状腺功能,或影响甲状腺吸碘率的测定与甲状腺核素扫描显像结果,这些检查均应安排在应用本品前进行。
1.过敏反应,不常见。可在服药后立即发生,或数小时后出现血管性水肿,表现为上肢﹑下肢﹑颜面部﹑口唇﹑舌或喉部水肿,也可出现皮肤红斑或风团﹑发热﹑不适。 2.关节疼痛﹑嗜酸细胞增多﹑淋巴结肿大,不常见。 3.长期服用,可出现口腔﹑咽喉部烧灼感﹑流涎﹑金属味和齿龈疼痛﹑胃部不适﹑剧烈头痛等碘中毒症状。也可出现高钾血症,表现为神志模糊﹑心律失常﹑手足麻木刺痛﹑下肢沉重无力。 4.腹泻﹑恶心﹑呕吐和胃痛等消化道,不常见。 5.动脉周围炎,类白血病样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罕见。
1.碘化物能通过胎盘,造成胎儿甲状腺功能异常及/或甲状腺肿大,妊娠妇女严禁应用。 2.碘化物能分泌入乳汁,哺乳易致婴儿皮疹,甲状腺功能受到抑制,故妇女哺乳期间应禁用或暂停哺乳。 3.婴、幼儿使用碘液易致皮疹,影响甲状腺功能,应禁用。
本品用于地方性甲状腺肿的预防与治疗,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手术前准备及甲状腺亢进危象。针对于小儿碘缺乏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等。
1.与抗甲状腺药物合用,可能致甲状腺功能低下和甲状腺肿大。 2.与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合用或保钾利尿剂合用时,易致高钾血症,应监测血钾。 3.与锂盐合用时,可能引起甲状腺功能减退和甲状腺肿大。 4.与131I合用时,将减少甲状腺组织对131I的摄取。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婴﹑幼儿使用碘液易致皮疹,影响甲状腺功能,应禁用。
谨遵医嘱
盒装,每片重10mg。
尚不明确。
处方药
非
国产
片剂
本品由胃肠粘膜吸收入血,在血中以无机碘离子形式存在。甲状腺对碘有特殊亲和力,比其它组织的吸碘能力强数百倍。每日生理摄入量的碘有一半由甲状腺摄取,其余一半在体内分布,其分布方式与氯化物及溴化物相似。主要随尿排泄,且较氯化物及溴化物的排泄更为迅速,一部分亦出现于唾液、泪液、胆汁及乳汁中。
碘化钾。
国药准字H22022446
公主岭市红光制药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