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 | 贝复舒(重组牛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眼用凝胶) | 通用名称 | 重组牛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眼用凝胶 |
| 医保 | 限工伤保险 | 贮藏 | 密封,置阴凉处。 |
| 包装 | 21000IU/5g/支 | 有效期 | 24个月。 |
| 性状 | - | ||
涂于眼部伤患处,每日早晚各一次,或遵医嘱。
1、本品为蛋白类药物,应避免置于高温或冰冻环境。 2、对感染性或急性炎症期角膜病患者,须同时局部或全身使用抗生素或抗炎药,以控制感染和炎症。 3、对某些角膜病,应针对病因进行治疗。如联合应用维生素及激素类等药物。
个别患者用药时可能会出现轻微刺痛感,不影响治疗。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部分原因引起的角膜上皮缺损和点状角膜病变,复发性浅层点状角膜病变、轻中度干眼症、大泡性角膜炎、地图状(或营养性)单疱性角膜溃疡等。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000IU/5g/支
处方药
限工伤保险
国产
凝胶剂
重组牛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
国药准字S200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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