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 | 香砂平胃颗粒 | 通用名称 | 香砂平胃颗粒 |
| 医保 | 乙类 | 贮藏 | 遮光,密封保存。 |
| 包装 | 10g*6袋/盒 | 有效期 | 24个月 |
| 性状 | - |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1.脾胃阴虚者慎用,其表现为食欲不振,口干舌燥,手足心热等。2.忌食生冷食物。3.重度胃痛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小儿及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症状未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本品健脾,燥湿。用于胃脘胀痛。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0g*6袋/盒
OTC甲类
乙类
国产
颗粒剂
本品成分为苍术,陈皮,甘草,厚朴,砂仁,香附。
国药准字Z5302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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