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 | 加味香砂枳术丸 | 通用名称 | 加味香砂枳术丸 |
| 医保 | 非 | 贮藏 | 密封,阴凉干燥处 |
| 包装 | 每袋装10g | 有效期 | 24个月 |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水丸;气微香,味苦、略辛。 |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2次。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7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尚不明确。
孕妇、糖尿病患者禁用。
健胃,理气,消食。用于饮食不节所致的胸膈胀满,痞闷疼痛,不思饮食。
1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每袋装10g
OTC甲类
非
国产
丸剂(水丸)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陈皮,香附(醋炒),砂仁,枳实(麸炒),木香,枳壳(麸炒),山楂麦芽(炒),白术(麸炒),六神曲(麸炒)。
国药准字Z20025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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