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 | 大山楂咀嚼片 | 通用名称 | 大山楂咀嚼片 |
| 医保 | 非 | 贮藏 | 密封,置阴凉处保存。 |
| 包装 | 每片重1.2g。 | 有效期 | 24个月 |
| 性状 | - | ||
口服,一次4-8片,一日1-3次。
1.孕妇慎服。 2.脾胃虚寒的消化不良者,无积滞者勿用。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本品开胃消食。本品用于食欲不振,消化不良。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每片重1.2g。
处方药
非
国产
片剂(咀嚼)
本品相为六神曲、麦芽、山楂。
国药准字Z1999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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