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 | 罗特威(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 | 通用名称 | 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 |
| 医保 | 非 | 贮藏 | 于2-8℃避光保存和运输。 |
| 包装 | 管制抗生素玻璃瓶﹑药用丁基胶塞。每瓶3ml,每1次人用口服剂量为3ml,每1ml疫苗所含活病毒量不低于5.5lgCCID50。1瓶/盒。 | 有效期 | 24个月 |
| 性状 | 本品系用轮状病毒弱毒株接种新生小牛肾细胞,经培养、收获病毒液并加适宜的保护剂制成。为粉红色液体。 | ||
开启瓶盖,用吸管吸取本疫苗,直接喂于婴幼儿。用量为每人一次口服3ml。每年应服一次。
1.包装容器有裂纹、标签不清、超过有效期或液体浑浊者均不可使用。 2.包装容器开启后,疫苗应在1小时内用完。 3.使用本疫苗前、后须与使用其他活疫苗或免疫球蛋白间隔2周以上。 4.请勿用热开水送服,以免影响疫苗免疫效果。 5.本疫苗为口服疫苗,严禁注射。 6.本品为活疫苗,不推荐在该疾病流行季节使用。 7.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以备偶有发生的严重过敏反应时急救用。服苗者在服苗后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
口服后一般无;偶有低热、呕吐、腹泻、皮疹等轻微反应,多为一次性,一般无需特殊处理,必要时给予对症治疗。
1.身体不适,发热,腋温37.5℃以上者。 2.急性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者。 3.免疫缺陷和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
本疫苗为主要用于2个月至3岁婴幼儿。本品免疫接种后,可刺激机体产生对A群轮状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婴幼儿A群轮状病毒引起的腹泻。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本品免疫接种后,可刺激机体产生对A群轮状病毒的免疫力,用于预防婴幼儿A群轮状病毒引起的腹泻.
见用法用量。
不适用。
管制抗生素玻璃瓶﹑药用丁基胶塞。每瓶3ml,每1次人用口服剂量为3ml,每1ml疫苗所含活病毒量不低于5.5lgCCID50。1瓶/盒。
尚不明确。
处方药
非
国产
口服剂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本品系用轮状病毒减毒株(LLR株)接种新生小牛肾细胞,经培养、收获病毒液并加入蔗糖和乳糖保护剂制成。
《中国生物制品规程》2000年版2002年增补本
国药准字S2001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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