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 | 肝肾膏 | 通用名称 | 肝肾膏 |
| 医保 | 非 | 贮藏 | 遮光,密封保存。 |
| 包装 | - | 有效期 | 24个月 |
| 性状 | - | ||
口服,一次10~20克,一日2次。
1.忌辛辣食物。 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3.糖尿病患者慎用。 4.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尚不明确。
忌辛辣食物。
滋阴肝肾。用于肝肾阴虚之精神不振,头昏目眩,五心潮热,咽干少津,腰膝酸软。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OTC乙类
非
国产
煎膏剂(膏滋)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熟地黄、墨旱莲、玉竹、女贞子、桑叶。
国药准字Z42020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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