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 | 华芬(愈美颗粒) | 通用名称 | 愈美颗粒 |
| 医保 | 乙类 | 贮藏 | 密封,置阴凉处。 |
| 包装 | 0.1克:15毫克/袋×6袋 | 有效期 | 36个月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可溶颗粒,气芳香,味甜。 | ||
口服。 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2包,一日3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12岁以下小儿用量:年龄:1-3岁、体重:10-15公斤、一次用量:1/2(包);年龄: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用量: 1/2 (包);年龄:7-9岁、体重:22-26公斤、一次用量:1(包);年龄: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用量:1 (包)。次数一日3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抑郁症﹑消化道溃疡﹑痰量过多﹑哮喘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6.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
尚不明确。
本品用于上呼吸到感染(如普通感冒和流行性感冒)﹑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咳痰。
1.本品与抗抑郁药﹑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同服会产生不良反应,应避免同服。 2.本品不宜与乙醇及其他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并用,因其可增强对中枢神经的抑制作用。 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氢溴酸右美沙芬为中枢性镇咳药,可抑制延脑咳嗽中枢而产生镇咳作用,其镇咳作用与可待因相等或稍强,长期服用无成瘾性和耐受性;愈创木酚甘油醚为祛痰剂,能使呼吸道腺体分泌增加,使痰液稀释,易于咳出。
2岁以下儿童慎用或遵医嘱。
老年患者慎用或遵医嘱。
0.1克:15毫克/袋×6袋
严格遵守药物剂量。
OTC乙类
乙类
国产
颗粒剂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包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愈创木酚甘油醚0.1克。
WS1-(X-340)-2004Z
国药准字H19990040
南京臣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