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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芬(愈美颗粒)

华芬(愈美颗粒)(6袋)

参考价 ¥14.60起
药品名 华芬(愈美颗粒) 通用名称 愈美颗粒
医保 乙类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
包装 0.1克:15毫克/袋×6袋 有效期 36个月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可溶颗粒,气芳香,味甜。

用法用量

口服。 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2包,一日3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12岁以下小儿用量:年龄:1-3岁、体重:10-15公斤、一次用量:1/2(包);年龄: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用量: 1/2 (包);年龄:7-9岁、体重:22-26公斤、一次用量:1(包);年龄: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用量:1 (包)。次数一日3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注意事项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抑郁症﹑消化道溃疡﹑痰量过多﹑哮喘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6.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不良反应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

禁忌

尚不明确。

适应症

本品用于上呼吸到感染(如普通感冒和流行性感冒)﹑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咳痰。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与抗抑郁药﹑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同服会产生不良反应,应避免同服。 2.本品不宜与乙醇及其他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并用,因其可增强对中枢神经的抑制作用。 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理毒理

氢溴酸右美沙芬为中枢性镇咳药,可抑制延脑咳嗽中枢而产生镇咳作用,其镇咳作用与可待因相等或稍强,长期服用无成瘾性和耐受性;愈创木酚甘油醚为祛痰剂,能使呼吸道腺体分泌增加,使痰液稀释,易于咳出。

儿童用药

2岁以下儿童慎用或遵医嘱。

老人用药

老年患者慎用或遵医嘱。

包装

0.1克:15毫克/袋×6袋

药物过量

严格遵守药物剂量。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乙类

国家/地区

国产

剂型

颗粒剂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成份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包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愈创木酚甘油醚0.1克。

执行标准

WS1-(X-340)-2004Z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90040

企业名称

南京臣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