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 | 感冒安片 | 通用名称 | 感冒安片 |
| 医保 | 非 | 贮藏 | 密封。 |
| 包装 | 0.5g*18片/盒 | 有效期 | 24个月。 |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灰褐色,夹杂少许白色斑点;气微、味微苦。 | ||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问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5.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2.偶见皮疹、尊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 3.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咳嗽,咽喉痛。
1.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并用,有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0.5g*18片/盒
OTC甲类
非
国产
片剂(糖衣,薄膜衣)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倒扣萆、水杨梅、地胆草、佛手、千里光、野菊花、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辅料为:蔗糖、淀粉、硬脂酸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试行)YB230762005
国药准字Z44021411
广东罗浮山国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