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 | 潘高寿(蜜炼川贝枇杷膏) | 通用名称 | 蜜炼川贝枇杷膏 |
医保 | 非 | 贮藏 | 密封,置阴凉处(不超过20℃)。 |
包装 | 138g/瓶 | 有效期 | 24个月。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稠厚的半流液体,味甜,具杏仁香气。 |
潘高寿
口服,一次22克(约一汤匙),一日3次。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肺燥咳嗽,其表现为干咳,咽喉疼痛,鼻唇干燥,痰少而质粘,不易咯出。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清热润肺,止咳平喘,理气化痰。适用于肺燥之咳嗽,痰多,胸闷,咽喉痛痒,声音沙哑。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138g/瓶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OTC乙类
非
国产
煎膏剂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本品是川贝母﹑枇杷叶﹑桔梗﹑陈皮﹑水半夏﹑北沙参﹑五味子﹑款冬花﹑杏仁水﹑薄荷脑。辅料为蔗糖﹑蜂蜜。
部标十六册
国药准字Z44022396
广州白云山潘高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