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药品名 | 肌苷片 | 通用名称 | 肌苷片 |
| 医保 | 乙类 | 贮藏 | 遮光,密封保存。 |
| 包装 | 0.2g。 | 有效期 | -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或糖衣片。 | ||
口服: 1.成人每次1-3片,每日3次。 2.小儿每0.5-1片,每日3次。 3.必要时剂量可加倍(如肝病)。
1.本品为肝病辅助治疗药,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偶见胃部不适。
1.肝肾功能损害、严重高血压、凝血功能障碍伴有出血倾向、活动性溃疡、外伤、先兆流产、近斯手术者禁用。 2.妊娠期禁用。 3.老年人或月经期应慎用。 4.各种原因的维生素K缺乏症和脑脊髓、眼科手术及孕妇等。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肌苷在体内参与细胞能量代谢和蛋白质合成,提高相关代谢酶的活性,改善肝脏功能,促进受损肝脏的恢复。
应按个体所需调整剂量。
老年人应慎用,且用量应适当减少并个体化。
0.2g。
尚不明确。
OTC甲类
乙类
国产
片剂
口服胃肠道吸收迅速而完全,生物利用度高达100%。吸收后与血浆蛋白结合率达98%~99%,能透过胎盘,母乳中极少。主要由肺、肝、脾和肾中储积。由肝脏代谢,代谢产物由肾脏排泄。服药后12~18小时起效
本品为肌苷。
《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
国药准字H44023594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毛冬青,葛根,马鞭草,板蓝根,石膏,青蒿,羌活,安乃近,马来酸氯苯那敏。
本品每毫升含葡萄糖酸钙100毫克(相当于钙9毫克)。辅料为蔗糖、乳酸、氢氧化钙、香精。
本品主要成分为大黄(酒炒)、猪牙皂(炒)、牵牛子、牵牛子(炒)、香附(醋炒)、槟榔、五灵脂(醋炒)。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贴膜含盐酸氯己定1.5毫克,维生素B21毫克,地塞米松磷酸钠0.05毫克,盐酸达克罗宁0.75毫克。
枇杷叶、百部、前胡、桔梗、桑白皮、薄荷脑。辅料为:蔗糖、苯甲酸、柠檬酸、杏仁香精、杨梅香精。
本品成份大青叶、大黄、石膏、薄荷脑;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