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 | 维生素C片 | 通用名称 | 维生素C |
医保 | - | 贮藏 | 密封保存。 |
包装 | 0.65gx45片/瓶 | 有效期 | 24个月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淡黄色片。 |
口服。成人:1.饮食补充:一日50~100mg。2.慢性透析病人:一日100~200mg。3.维生素C缺乏:一次100~200mg,一日3次。至少服2周。小儿每日100~300mg,至少服2周。4.酸化尿:一日口服4~12g,分次服用,每4小时1次。5.特发性高铁血红蛋白血症:每日300~600mg,分次服用。
1.对诊断的干扰:大量服用将影响以下诊断性试验的结果: (1)大便隐血可致假阳性。 (2)能干扰血清乳酸脱氢酶和血清转氨酶浓度的自动分析结果。 (3)尿糖(硫酸铜法)、葡萄糖(氧化酶法)均可致假阳性。 (4)尿中草酸盐、尿酸盐和半胱氨酸等浓度增高。 (5)血清胆红素浓度上升。 (6)尿pH下降。 2.下列情况应慎用: (1)半胱氨酸尿症。(2)痛风。 (3)高草酸盐尿症。 (4)草酸盐沉积症。 (5)尿酸盐性肾结石。 (6)糖尿病(因维生素C可能干扰血糖定量)。 (7)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可引起溶血性贫血)。 (8)血色病。 (9)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可致铁吸收增加)。 (10)镰形红细胞贫血(可致溶血危象)。 3.本品大量长期服用后,宜逐渐减量停药。服用维生素C忌食动物肝脏。维生素C易氧化,如遇铜离子,可加速氧化速度,动物肝脏含铜量很高,如在服用维生素c期间食用动物肝脏,维生素c就会迅速氧化而失去生物功能。
1.长期服用每日2~3g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 2.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偶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或草酸盐结石。 3.大量应用(每日用量1g以上)可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每日用量600mg以上时)、恶心呕吐、胃痉挛。
1维生素C以空腹服用为宜,但要注意患有消化道溃疡的病人最好慎用,以免对溃疡面产生刺激,导致溃疡恶化、出血或穿孔。2肾功能较差的人不宜多服维生素C。若长期超剂量服用维生素C有可能引起胃酸过多,胃液反流,甚至导致泌尿系统结石。尤其是肾亏的人更应少服维生素C。 3大量服用维生素C后不可突然停药,如果突然停药会引起药物的戒断反应,使症状加重或复发,应逐渐减量直至完全停药。 4维生素C不宜与异烟肼、氨茶碱、链霉素、青霉素及磺胺类药物合用;否则,会使上述药物因酸性环境而疗效降低或失效。 5维生素C对维
治疗感冒、美化肌肤,帮助身体功能运作,治疗疾病,是维持生命不可缺少的营养素。
1口服大剂量(一日量大于10g)维生素C可干扰抗凝药的抗凝效果。 2与巴比妥或扑米酮等合用,可促使维生素C的排泄增加。 3纤维素磷酸钠可促使维生素C代谢为草酸盐。 4长期或大量应用维生素C时,能干扰双硫仑对乙醇的作用。 5水杨酸类能增加维生素C的排泄。 6与左旋多巴合用,可降低左旋多巴的药效。 7与肝素或华法林并用,可引起凝血酶原时间缩短。
维生素C在体内参与多种反应,如参与氧化还原过程,在生物氧化和还原作用以及细胞呼吸中起重要作用。从组织水平看,维生素C的主要作用是与细胞间质的合成有关。包括胶原,牙和骨的基质,以及毛细血管内皮细胞间的接合物。因此,当维生素C缺乏所引起的坏血病时,伴有胶原合成缺陷,表现为创伤难以愈合,牙齿形成障碍和毛细血管破损引起大量瘀血点,瘀血点融合形成瘀斑。
0.65gx45片/瓶
国产
原料药
维生素C
国药准字H32020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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