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 | 华北制药硫酸庆大霉素颗粒 | 通用名称 | 硫酸庆大霉素颗粒 |
医保 | 非 | 贮藏 | 密封,在凉暗处保存。 |
包装 | 10mg*12袋/盒。 | 有效期 | 24个月 |
性状 | 本品为加矫味剂的颗粒。 |
华北制药
口服。 1.成人:一次80~160mg,一日3~4次。 2.小儿:按体重一日10~15mg/kg,分3~4次服用。
1.敏感菌所致的全身性感染应采用注射治疗。 2.下列情况应慎用本品:失水﹑第八对脑神经损害﹑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肾功能损害。 3.交叉过敏:对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阿米卡星等过敏的患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 4.交叉耐药:对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妥布霉素﹑西索米星等耐药的细菌,也很可能对本品耐药。 5.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的慢性肠道感染的患者应注意出现肾毒性或耳毒性的可能。 6.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宜定期进行尿常规﹑肾功能﹑听力检查或听电图测定。 7.长期服用本品可能导致肠道菌群紊乱。
1.少见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胀等胃肠道症状和皮疹﹑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等。 2.偶见听力减退﹑耳鸣或耳部饱满感(耳毒性)﹑血尿﹑排尿次数显著减少或尿量减少﹑食欲减退﹑极度口渴(肾毒性)﹑步履不稳﹑眩晕(耳毒性,影响前庭)﹑呼吸困难﹑嗜睡﹑极度软弱无力(神经-肌肉阻滞)。
对本品或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本品抗感染药。 1.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痢疾﹑肠炎等肠道感染性疾病。 2.也可用于腹部术前清洁肠腔。
1.与其它氨基糖苷类合用或先后连续应用,可增加耳毒性,肾毒性及神经肌肉阻滞作用的可能性。 2.与神经肌肉阻滞药合用,可加重神经肌肉阻滞作用。 3.与卷曲霉素、顺铂、依他尼酸、呋塞米或万古霉素等合用或先后连续应用,可增加耳毒性、肾毒性的可能性。 4.与头孢噻吩合成可能增加肾毒性。 5.与多黏菌素类合用或先后连续应用,可增加肾毒性和神经肌肉阻滞作用。 6.其他肾毒性及耳毒性药物均不宜与本品合用或先后连续应用,以免加重肾毒性或耳毒性。 7.与大用量抗假单位细胞菌青霉菌类(羧苄西林、替卡西林、美洛西林、阿洛西林、哌拉西林)可使庆大霉素失活,应分别用药。
1.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对大多数微生物有抗菌的活性: (1)各种革兰阴性及革兰阳性细菌都有良好抗菌作用。 (2)对各种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沙门菌属、志贺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及铜绿假单胞菌等有良好抗菌作用。 (3)奈瑟菌属和流感嗜血杆菌对本品中度敏感。 (4)对布鲁菌属、鼠疫杆菌、不动杆菌属、胎儿弯曲菌也有一定作用。 (5)对葡萄球菌属(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中甲氧西林敏感菌株的约80%有良好抗菌作用,但甲氧西林耐药株则对本品多数耐药。 (6)对球菌属和肺炎链球菌的作用较差,肠球菌属则对本品大多耐药。 2.与β内酰胺类合用时,多数可获得协同抗菌作用。 3.作用机制是与细菌核糖体30S亚单位结合,抑制细菌蛋白质的合成。 4.近年来兰阴性杆菌对庆大霉素耐药株显著增多。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由于潜在的耳毒性和肾毒性,故老年患者宜慎用本品。
10mg*12袋/盒。
本品无特异性对抗剂,时主要是对症疗法和支持疗法,如洗胃、用催吐剂及补液等。
处方药
非
国产
颗粒剂
1.本品口服后很少吸收,在肠道中能达高浓度,但在痢疾急性期或肠道广泛炎性病变或溃疡性病变时,本品的口服吸收量可有增加。 2.本品被吸收的部分与血清蛋白很少结合,主要分布于细胞外液,也可通过胎盘进入胎儿循环,但不易透过血-脑脊液屏障。 3.在体内不代谢,主要经肾小球滤过排出。
硫酸庆大霉素。
国药准字H10910042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