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呋喃妥因肠溶片

呋喃妥因肠溶片(0mg)

参考价 ¥4.50起
药品名 呋喃妥因肠溶片 通用名称 呋喃妥因肠溶片
医保 甲类 贮藏 密封保存。
包装 口服固体药用高密度聚乙烯瓶,每瓶100片。 有效期 24个月
性状 本品为肠溶片,除去包衣后显黄色。

用法用量

口服给药:成人1.常用剂量:一次.0~100mg,一日3~4次(单纯性下尿路感染用低剂量)。疗程至少1周,或用至尿培养转阴后至少3日。2.预防尿路感染反复发作:一日.0~100mg,睡前服。儿童1.常用剂量:1月以上小儿每日按体重5~7mg/kg,分4次服。疗程至少1周,或用至尿培养转阴后至少3日。2.预防尿路感染反复发作:一日1mg/kg,睡前服。

注意事项

1.呋喃妥因宜与食物同服,以减少胃肠道刺激。2.疗程应至少7日,或继续用药至尿中细菌清除3日以上。3.长期应用本品6个月以上者,有发生弥漫性间质性肺炎或肺纤维化的可能,应严密观察,及早发现,及时停药。因此将本品作长期预防应用者需权衡利弊。4.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周围神经病变﹑肺部疾病患者慎用。..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本品可干扰尿糖测定,因其尿中代谢产物可使硫酸铜试剂发生假阳性反应。

不良反应

1.恶心、呕吐、纳差和腹泻等胃肠道反应较常见。2.皮疹、药物热、粒细胞减少、肝炎等变态反应亦可发生,有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者尚可发生溶血性贫血。3.头痛、头昏、嗜睡、肌痛、眼球震颤等神经系统偶可发生,多属可逆,严重者可发生周围神经炎,原有肾功能减退或长期服用本品的病人易于发生。4.呋喃妥因偶可引起发热、咳嗽、胸痛、肺部浸润和嗜酸粒细胞增多等急性肺炎表现,停药后可迅速消失,重症患者采用皮质激素可能减轻症状;长期服用6月以上的患者,偶可引起间质性肺炎或肺纤维化,应及早停药并采取相应治疗措施。

禁忌

新生儿、足月孕妇、肾功能减退及对呋喃类药物过敏患者禁用。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对其敏感的大肠埃希菌、肠球菌属、葡萄球菌属以及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等细菌所致的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也可用于尿路感染的预防。

药物相互作用

1.可导致溶血的药物与呋喃妥因合用时,有增加溶血反应的可能。2.与肝毒性药物合用有增加肝毒性反应的可能;与神经毒性药物合用,有增加神经毒性的可能。3.丙磺舒和苯磺唑酮均可抑制呋喃妥因的肾小管分泌,导致后者的血药浓度增高和(或)血清半衰期延长,而尿浓度则见降低,疗效亦减弱,丙磺舒等的剂量应予调整。

药理毒理

本品为抗菌药。大肠埃希菌对本品多呈敏感,产气肠杆菌、阴沟肠杆菌、变形杆菌属、克雷伯菌属等肠杆菌科细菌的部分菌株对本品敏感,铜绿假单胞菌通常对本品耐药。本品对肠球菌属等革兰阳性菌具有抗菌作用。本品的抗菌活性不受脓液及组织分解产物的影响,在酸性尿液中的活性较强,抗菌作用机制为干扰细菌体内氧化还原酶系统,从而阻断其代谢过程。

儿童用药

1个月以内的新生儿禁用。

老人用药

老年患者应慎用,并宜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

包装

口服固体药用高密度聚乙烯瓶,每瓶100片。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甲类

国家/地区

国产

剂型

片剂

药代动力学

本品微晶型在小肠内迅速而完全吸收,大结晶型的吸收较缓。与食物同服可增加两种结晶型的生物利用度。血清中药物浓度甚低,尿中的浓度较高。本品可透过胎盘和血-脑脊液屏障。血清蛋白结合率为60%。血消除半衰期(t1/2β)为0.3~1小时。肾小球滤过为主要排泄途径,少量自肾小管分泌和重吸收。30%~40%迅速以原形经尿排出,大结晶型的排泄较慢。本品亦可经胆汁排泄,并经透析清除。

成份

呋喃妥因。

执行标准

国药准字H12020164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1020826

企业名称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