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 | 龟甲胶颗粒 | 通用名称 | 龟甲胶颗粒 |
医保 | 非 | 贮藏 | 密封。 |
包装 | 聚酯/铝/聚乙烯药品用复合袋。30袋/盒。 | 有效期 | 18个月 |
性状 | 本品为黄白色至黄棕色的颗粒;气微腥,味微甜。 |
开水冲服。一次3~9克,一日1~2次。
1.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2.本品宜饭前服用。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尚不明确。
孕妇禁用。
本品用于阴﹐养血。用于阴虚潮热﹐骨蒸盗汗﹐腰膝酸软﹐血虚萎黄。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聚酯/铝/聚乙烯药品用复合袋。30袋/盒。
OTC药品
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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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成份为龟甲。辅料为冰糖﹑黄酒。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试行)WS-10914(ZD-0914)-2002
国药准字 Z20026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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