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 | 西施兰夏露乌洛托品溶液 | 通用名称 | 乌洛托品溶液 |
医保 | 非 | 贮藏 | 密封,干燥处保存。 |
包装 | 20ml*40%*2瓶 | 有效期 | 24个月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淡黄色的液体。 |
西施兰夏露
外用,腋臭(狐臭)每周一次,手足多汗每日一次,每次使用5-10滴,用手指均匀涂于患处,喷雾型直接对准患处喷洒即可,浴后使用效果更佳。
1.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入口。 2.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1.肾功能不全者。 2.严重肝功能障碍者。 3.脱水患者。
用于手足多汗及腋臭(狐臭)。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本品具有杀菌、收敛、止汗作用。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尚不明确。
20ml*40%*2瓶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OTC甲类
非
国产
溶液剂(外用)
口服后经胃肠道吸收,可迅速分布到各组织和体液中。当尿液pH为5.6时,服用乌洛托品、乌洛托品马尿酸盐、乌洛托品杏仁酸盐(肠溶衣片)后,尿中甲醛浓度达峰时间分别为0.5~1.5h、2h、3~8h。药物可迅速经肾脏随尿液排出,当pH为5时约90%在24h内排出,其中排出的甲醛约20%。肾功能不全者可致本药蓄积,并产生毒性,同时尿中甲醛浓度也降低。40%马尿酸盐和杏仁酸盐在8h内由肾小球过滤和肾小管分泌。
乌洛托品。
国药准字H41024617
西施兰(南阳)药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