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 | 葫芦娃(小儿肺热咳喘颗粒) | 通用名称 | 小儿肺热咳喘颗粒 |
医保 | 非 | 贮藏 | 密封。 |
包装 | 4g*15袋 | 有效期 | 24个月。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 |
葫芦娃
开水冲服: 1.三周岁以下一次3g,一日3次。 2.三周岁以上一次3g,一日4次。 3.七周岁以上一次6g,一日3次。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中药。 3.婴儿及糖尿病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风寒闭肺、内伤久咳者不适用。 5.运动员慎用。 6.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禁用,过敏体质者禁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大课剂量服用,可能有轻度胃肠不适反应。
尚不明确。
清热解毒,宣肺止咳,化痰平喘。用于感冒,支气管炎,喘息性支气管炎,支气管肺炎属痰热壅肺证者。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尚不明确。
4g*15袋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OTC甲类
非
国产
颗粒剂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麻黄、苦杏仁、生石膏、甘草、金银花、连翘、知母、黄芩、板蓝根、麦冬、鱼腥草。
YBZ02142003
国药准字Z20033152
海南葫芦娃制药有限公司
益母草。
肉桂、广藿香叶、薄荷脑、冰片、朱砂、砂仁、丁香、豆蔻(去果皮)、檀香、木香等13味。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分糠酸莫米松1毫克,辅料为:十六-十八混合醇,单硬脂酸甘油酯,蜂蜡,轻质液状石蜡,十二烷基硫酸钠,丙二醇,防腐剂(羟苯乙酯),纯化水。
阿胶,白术,党参,枸杞子,黄芪,熟地黄。
本品每片含左炔诺孕酮1.5毫克,辅料为淀粉、乳糖、羧甲基淀粉钠、微晶纤维素、聚维酮、硬脂酸镁、肠溶包衣粉。
人工麝香、生草乌、生川乌、乳香、没药、生马钱子、丁香、肉桂、荆芥、防风、老鹳草、香加皮、积雪草、骨碎补、白芷、山柰、干姜、水杨酸甲酯、薄荷脑、冰片、樟脑、芸香浸膏、颠茄流浸膏。辅料为:橡胶、松香、氧化锌、立德粉、羊毛脂、凡士林、液体石蜡、二甲基亚砜、抗氧剂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