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 | 小儿消食颗粒 | 通用名称 | 小儿消食颗粒 |
医保 | 乙类 | 贮藏 | 密封,防潮。 |
包装 | 1.5g*36袋 | 有效期 | 24个月 |
性状 | - |
开水冲服。一岁至三岁一次1~2袋,三岁至七岁一次2~3袋,一日3次;成年人一次3~4袋,一日3次。
1.脾虚泄泻,大便溏薄,次数多者应慎用或不用。 2.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厌食症状在一周内未改善,并出现其他不良反应时应及时向医师咨询。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儿童必须在成年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尚不明确。
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消食化滞,健脾和胃。用于脾胃不和,消化不良,食欲不振,便秘,食滞,疳积。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儿童必须在成年人的监护下使用。
1.5g*36袋
处方药
乙类
国产
颗粒剂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山楂、六神曲(炒)、麦芽(炒)、鸡内金(炒)、槟榔、陈皮。
国药准字Z2009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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