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 | 小儿肠胃康颗粒 | 通用名称 | 小儿肠胃康颗粒 |
医保 | 乙类 | 贮藏 | 避光密封保存 |
包装 | 5g*10袋 | 有效期 | 36个月 |
性状 | 本品为红棕色的颗粒;气香,味甜、微苦 |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一日3次。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2.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感冒时不宜服用。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本品含盐酸小檗碱。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偶有恶心、呕吐、皮疹和药热,停药后即消失。
1对盐酸小檗碱过敏者和有溶血性贫血史者禁用2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患者禁用。3糖尿病患儿禁服。
清热平肝,调理脾胃。用于小儿营养紊乱所引起的食欲不振,面色无华,精神烦忧,夜寝哭啼,腹泻腹胀。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g*10袋
OTC甲类
乙类
国产
颗粒剂
鸡眼草、地胆草、谷精草、夜明砂、蚕砂、蝉蜕、谷芽、党参、麦冬、赤芍、甘草、盐酸小檗碱等14味。
国药准字Z2000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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