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 | 布洛芬混悬液 | 通用名称 | 布洛芬混悬液 |
医保 | 乙类 | 贮藏 | 遮光,密闭保存。 |
包装 | 20ml | 有效期 | 24个月 |
性状 | 橙色粘稠液体;味香甜。 |
口服。1.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推荐剂量为一次0.3~0.4g﹐一日3~4次﹐或遵医嘱。2. 1~12岁儿童患者:(1)用于发热﹐推荐剂量为按体重一次2omg/kg﹐一日3次服用或遵医嘱。(2)用于镇痛﹐推荐剂量为按体重一次30mg/kg﹐一日3次服用或遵医嘱。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儿童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1.本品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的不良反应,并可能导致溃疡。 2.本品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增加出血倾向。 3.本品与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不宜同用。 4.本品与呋塞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 5.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解热镇痛及抗炎作用。
三岁以下儿童应慎用。
尚不明确。
20ml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OTC甲类
乙类
国产
混悬剂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本品每毫升含布洛芬20毫克,辅料为甘油、聚山梨酯80、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枸橼酸、桔子香精、蔗糖、甘露醇、羟丙甲纤维素、纯化水、防腐剂(苯甲酸钠)、色素(胭脂红)。
YBH05042010
国药准字H20030648
翔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