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 | 马应龙麝香痔疮膏 | 通用名称 | 马应龙麝香痔疮膏 |
医保 | 甲类 | 贮藏 | 密封。 |
包装 | 4g*8支 | 有效期 | 36个月。 |
性状 | 本品为浅灰黄色或粉红色的软膏;气香,有清凉感。 |
马应龙
外用,涂擦患处。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 3.忌烟酒及辛辣、油腻、刺激性食物。 4.保持大便通畅。 5.孕妇慎用或遵医嘱。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 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运动员慎服。
尚不明确。
忌烟酒及辛辣、油腻、刺激性食物。
本品清热燥湿,活血消肿,去腐生肌。用于湿热瘀阻所致的痔疮、肛裂,症见大便出血,或疼痛、有下坠感;亦用于肛周湿疹。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g*8支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OTC乙类
甲类
国产
软膏剂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本品人工麝香﹑人工牛黄﹑珍珠﹑炉甘石(煅)﹑硼砂﹑冰片﹑琥珀。辅料为:凡士林﹑羊毛脂﹑二甲亚砜。
部颁标准第十六册
国药准字Z42021920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