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 | 博龙龙血竭散 | 通用名称 | 龙血竭散 |
医保 | 乙类 | 贮藏 | 密闭。 |
包装 | 1.2g*16袋 | 有效期 | 24个月 |
性状 | 本品为红棕色或暗红色的粉末;气特异,微清香。嚼之有粘齿感。 |
博龙
用酒或温开水送服,一次1.2克,一日4-5次;水煎服,一次4.8-6.0克,一日1次;外用适量,敷患处或用酒调敷患处。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2.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4.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尚不明确。
孕妇禁用。
活血散瘀,定痛止血,敛疮生肌。用于跌打损伤,瘀血作痛。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儿童慎用。
老人慎用。
1.2g*16袋
尚未明确。
OTC甲类
乙类
国产
散剂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龙血竭。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WS-10949(ZD-0949)-2002(试行)
国药准字Z20026373
海南博大制药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