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 | 海欣口腔溃疡含片 | 通用名称 | 口腔溃疡含片 |
医保 | 非 | 贮藏 | 密封。 |
包装 | 0.8g*5片*4板 | 有效期 | 24个月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灰白色;气香、味甜、清凉。 |
海欣
含服,一次1片,每2小时1次,1日4~8次。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慎用,并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可见口腔粘膜及溃疡面局部刺激、胃肠不适。
对本药品过敏者禁用。
消溃止痛。用于复发性口腔溃疡,疱疹性口腔溃疡。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0.8g*5片*4板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OTC甲类
非
国产
片剂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青黛、白矾、冰片。辅料:糖粉、甘露醇、麦芽糖糊精、聚维酮K30、硬脂酸镁。
国药准字Z20050167
西安海欣制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