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 | 步长(咳露口服液) | 通用名称 | 咳露口服液 |
医保 | 非 | 贮藏 | 密封。 |
包装 | 180ml | 有效期 | 24个月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至棕褐色的液体;气香,味甜、微凉略苦。 |
步长
口服,一次10~20ml,一日3次,小儿酌减。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尚不明确。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糖尿病患者禁用。
清热,宣肺,平喘,化痰止咳。用于风热犯肺、内郁化火所致的咳嗽痰多或吐痰不爽,咽喉肿痛,胸满气短,感冒咳嗽及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尚不明确。
禁用。
尚不明确。
180ml
尚不明确。
OTC甲类
非
国产
合剂
尚不明确。
川贝母、枇杷叶、麻黄、紫菀、黄芩、罂粟壳、薄荷脑、甘草。
国药准字Z20027542
陕西步长制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