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 | 希刻劳(头孢克洛缓释片(Ⅱ)) | 通用名称 | 头孢克洛缓释片(Ⅱ) |
医保 | 乙类 | 贮藏 | 遮光,密封,在凉暗干燥处保存。 |
包装 | 0.375g*4片 | 有效期 | 24个月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薄膜衣片,除去薄衣后显白色,类白色或淡黄色。 |
希刻劳
口服。肺炎:一次750mg,一日2次。其他感染:一次375mg,一日2次。对于链球菌A族引起的感染,疗程至少10日。肾功能中度和重度减退患者的剂量分别减为正常剂量的1/2和1/4。
一般:治疗过程中可能选择出耐药菌并大量繁殖,长程疗法时尤甚。仔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十分重要,如发生二重感染应采取适当措施。
1.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头孢克洛缓释片大多数为轻度、呈一过性。因药物相关的中止治疗者占1.7%。下列在口服希刻劳缓释片的临床试验中均有报道。除特别提及者外,发生率均小于1%。 (1)胃肠道反应:腹泻(3.4%)、恶心(2.5%)、呕吐及消化不良。 (2)过敏反应:约1.7%的患者发生皮疹、荨麻疹、或皮肤瘙痒。在应用头孢克洛缓释片的对照临床试验中,3272例患者中有1例发生血清病样反应(0.03%)。 2.应用头孢克洛患者有发生血清病样反应的报道。这类反应的特征性表现为多形性红斑、皮疹及其他伴有关节炎/关节痛的皮肤表现,发热或无发热,与典型的血清病不同之处在于淋巴结病及蛋白尿少见,没有进入循环的免疫复合物,并且无反应后遗症发生。偶可发生单一症状,但不代表血清病样反应。进一步的深入研究显示血清病样反应似与变态反应有关,常常发生于头孢克洛第二疗程期间或其后。据报道儿童较成人更常发生此类反应,发生率自一项试验的0.5%(1/200)至所有临床试验的0.024% (2/8346)(临床试验中儿童发生率为0.055%)至自发事件报告的0.003%(1/38000)不等。症状和体征通常发生于开始治疗后数日,并于中止治疗后数日内缓解;偶尔需因这类反应短期住院(根据上市后监测资料,平均住院时间为2-3天)。那些需住院的患者,入院时症状从轻度至重度不等,儿童较多发生重度反应。抗组织胺药物及糖皮质激素可加速症状和体征的消失。未见有严重后遗症的报道。 (1)血液及淋巴系统:红细胞增多症。 (2)泌尿生殖系统:阴道念珠菌病(2.5%)及阴道炎(1.7%) (3)中枢神经系统:头痛、头昏及嗜睡 (4)肝脏:一过性血清谷丙转氨酶(ALT)、血清谷草转氨酶(AST)及碱性磷酸酶(ALP)升高。 (5)肾脏:一过性血清尿素氮(BUN)或肌酐升高。 3.实验室检验: (1)一过性血小板减少症、白细胞减少症、淋巴细胞增多症、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及尿分析异常。 (2)服用头孢克洛缓释片患者除上述观察到的外,下列及实验室异常见于应用头孢克洛治疗的患者: ①多形性红斑、发热、过敏反应(有青霉素过敏史的患者可能更常发生)、Stevens-Johnson综合征、库姆斯(Coomb\'s)试验直接阳性及生殖器瘙痒。伪膜性肠炎可发生于抗生素治疗期间或停药之后。有报道,在使用大量广谱抗生素后,会引起伪膜性肠炎。 ②过敏反应可以表现为孤立症状,包括血管神经性水肿、虚弱、水肿(包括面部及四肢)、呼吸困难、感觉异常、晕厥及血管扩张。 ③过敏症状持续数月者罕见。 4.应用头孢克洛治疗的患者下列罕见:中毒性表皮松解坏死症、可逆性间质性肾炎、包括胆汁淤积的肝功能异常。头孢克洛与华法令合用时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可逆性亢奋、神经过敏、失眠症、肌张力增高、再生障碍性贫血、粒细胞缺乏症、及溶血性贫血。除上述外,下列在应用β-内酰胺类治疗的患者中已有报道:肠炎、肾功能异常、中毒性肾病、胆汁郁积性黄疸、嗜酸粒细胞增多、异常的肝功能试验、异常的肾功能试验、念珠菌病。某些β-内酰胺类抗生素可引起癫痫发作,特别是肾功能不全患者未减少给药剂量时。如发生与药物治疗有关的癫痫,应中止治疗,并根据临床情况决定是否给予抗惊厥药物。
头孢克洛禁用于已知对头孢克洛和其他的头孢菌素类抗生索过敏的病人。
头孢克洛缓释片适用于敏感病原菌所致的下列感染: 1.急性支气管炎和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副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卡它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和金黄色葡萄球菌所致。 2.咽炎、扁桃体炎:由化脓性链球菌(A组链球菌)所致。(青霉素一般为治疗和预防链球菌感染的选择药物,包括风湿热的预防。虽然头孢克洛缓释片通常能够有效地清除口咽部的链球菌:但并无足够的资料证实头孢克洛缓释片可预防风湿热发作)。 3.肺炎: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卡它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 4.鼻窦炎:由肺炎链球菌(仅为肯霉索敏感菌株),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及卡它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 5.单纯性下尿路感染:包括由大肠埃希杆菌.肺炎克雷伯菌、奇异变形杆菌及腐生葡萄球菌所致的膀胱炎和无症状菌尿。 6.皮肤软组织感染:由化脓性链球菌(A组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和表皮葡萄球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需进行细菌学研究明确病原学诊断,井测定病原菌对头孢克洛的敏感性。留取相应标本后即开始治疗。根据培养及药敏结果调整抗菌药物。
1.头孢克洛缓释片服用1小时内,应用含镁剂及氢氧化铝的抗酸剂使其总吸收量减少:H2受体阻滞剂不影响头孢克洛缓释片的吸收速度和总吸收量。与其他B-内酰胺类相同,丙磺舒抑制头孢克洛经肾小管分泌排泄,并推测头孢克洛缓释片亦为如此。临床试验过程中未观察到其他。 2.实验室检验相互作用:应用头孢克洛缓释片可致尿糖测试假阳性。患者服用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时,应用Benedict’s和Fehling’s试剂及Clinitest试纸检测尿糖可呈假阳性,但应用Tes-Tape(尿葡萄糖检验试纸,礼来公司,美国药典)测试则否。
尚无头孢克洛的遗传毒性、致癌性和对生育力影响的研究资料。小鼠、大鼠和白鼬生殖毒性试验结果表明,在给药剂量达推荐人用最高剂量的3-5倍 (按体表面积计算)时,未出现明显毒性反应。由于上述资料来源于动物试验,因此并不能完全对临床用药的结果进行预测。
对儿童的有效性及安全性尚未确立。
无此项.参照“用法用量”。
0.375g*4片
1.症状和体征:头孢克洛缓释片过量后的毒性症状包括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及腹泻。上腹部不适与腹泻的严重程度与给药剂量有关。如果存在其他症状,可能是继发于基础疾患、过敏反应或其他中毒作用。 2.治疗:处理用药过量时,需考虑多种的可能性、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及患者的异常药物动力学。保持患者呼吸道通畅并维持通气和血液灌注。在可能的前提下,仔细监测和维持患者的生命体征、血气和血清电解质等。给予活性炭可以减少胃肠道药物的吸收,在许多病例应用活性炭比洗胃和灌肠更为有效;故可以考虑应用活性炭替代洗胃或两者合用。重复给予活性炭可以加速己吸收药物的排泄。进行洗胃或给予活性炭时,需保护患者呼吸道通畅。强制性利尿、腹膜透析、血液透析或活性炭血液灌注对头孢克洛用药过量的益处尚未确立。
处方药
乙类
国产
特殊
1.头孢克洛缓释片口服给药后吸收良好。虽然头孢克洛缓释片可空腹或餐后服用,但食物可以增加其总吸收量。以头孢克洛作参照,当餐后1小时给药时,头孢克洛缓释片的生物利用度大于90%。当空腹给药时,头孢克洛缓释片的生物利用度为头孢克洛的77%。与头孢克洛相比 (空腹状态),头孢克洛缓释片的平均血药峰浓度 (餐后及空腹)滞后40-90分钟,且峰值较低。同时合用H2受体阻滞剂不影响其吸收速率及总吸收量。头孢克洛缓释片服用1小时内,应用含镁剂及氢氧化铝的抗酸剂不影响其吸收速率,但其总吸收量减少17%。 2.受试者服用头孢克洛缓释片375mg、500mg、及750mg后2.5-3小时,平均血药峰浓度分别为4、8、和11μg/ml。当每日给药两次时,未发现药物蓄积现象。 3.健康受试者血浆半衰期与剂量无关,平均约为1小时 (0.6-0.9小时)。血清肌酐值正常的老年受试者 (年龄大于65岁),血浆峰浓度较高及药时曲线下面积较大系轻度肾功能减退的结果,但无显著临床意义。因此,肾功能正常的老年人不需要调整给药剂量。头孢克洛在人体内不被代谢。
本品为:头孢克洛。
国药准字H2002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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