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 | 蓝芩口服液 | 通用名称 | 蓝芩口服液 |
医保 | 乙类 | 贮藏 | 密封。 |
包装 | 10ml*6支 | 有效期 | - |
性状 | - |
口服,一次20毫升(2支),一日3次。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糖尿病患者、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个别患者服药后出现轻度腹泻,一般可自行缓解。
尚不明确。
清热解毒,利咽消肿。本品用于急性咽炎、肺胃实热证所致的咽痛、咽干、咽部灼热。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尚不明确。
10ml*6支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OTC乙类
乙类
国产
合剂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板蓝根﹑黄芩﹑栀子﹑黄柏﹑胖大海。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聚山梨酯80。
WS3-214(Z-033)-2002(Z)
国药准字Z20063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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