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 | 明目地黄丸 | 通用名称 | 明目地黄丸 |
医保 | 甲类 | 贮藏 | 密封。 |
包装 | 240丸 | 有效期 | 60个月 |
性状 | - |
口服,每次8-10丸,每日3次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 5.感冒时不宜服用。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平时有头痛,眼胀,虹视或青光眼等症状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5.眼部如有炎症或眼底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6.用药后如视力下降明显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尚不明确。
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
滋肾,养肝,明目。用于肝肾阴虚,目涩畏光,视物模糊,迎风流泪。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240丸
尚不明确。
OTC甲类
甲类
国产
丸剂(浓缩丸)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熟地黄、酒萸肉、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枸杞子、菊花、当归、白芍、蒺藜、段石决明。辅料为蜂蜜。
《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
国药准字Z4102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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