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 | 泰诺林对乙酰氨基酚混悬滴剂 | 通用名称 | 对乙酰氨基酚混悬滴剂 |
医保 | 乙类 | 贮藏 | 密封 |
包装 | 20ml | 有效期 | 36个月 |
性状 | 本品为红色混悬液。 |
泰诺林
口服:滴入口中,或溶于约20倍体积的开水中摇匀后服用。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毫升)年龄1-2岁体重10-15KG一次用量1-1.5ML年龄3-6岁体重16-21KG一次用量1.5-2ML年龄7-9岁体重22-27KG一次用量 2-3ML年龄10-12岁体重28-32KG一次用量3-3.5ML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1.应用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或解痉药(如颠茄)的患者,长期应用本品可致肝损害。 2.本品与氯霉素同服,可增强后者的毒性。 3.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3岁以下儿童因其肝、肾功能发育不全,应避免使用。
老年患者由于肝、肾功能发生减退,本品半衰期有所延长,易发生不良反应,应慎用或适当减量使用。
20ml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OTC乙类
乙类
国产
非中国药典混悬滴剂
本品口服后吸收迅速而完全,吸收后在体内分布均匀。口服后 0.5 ~ 2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血浆蛋白结合率约为 25 %~ 50 %。本品 90 %~ 95 %在肝脏代谢,主要代谢产物为葡糖醛酸及硫酸结合物。主要以与葡糖醛酸结合的形式从肾脏排泄, 24小时内约有 3 %以原形随尿排出。其血浆半衰期为 l ~ 3小时,肾功能不全时半衰期不受影响,但肝功能不全患者及新生儿、老年人半衰期有所延长,而小儿则有所缩短。能通过乳汁分泌。
本品每毫升含对乙酰氨基酚0.1 g。辅料为高果糖浆﹑丙二醇﹑甘油﹑山梨醇﹑纯水﹑黄原胶﹑微晶纤维素和羧甲基纤维素钠﹑枸橼酸﹑苯甲酸钠﹑对羟基苯甲酸丁酯﹑食用红色素﹑食用香精。
WS1 -(X-019)-2009Z
国药准字H19990007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